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6月1日-6月20日为民办中小学招生时间。
1.做好民办中小学自主招生工作
民办小学依法依规自主招生。民办初中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民办中小学进行自主招生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进行考试择优录取。
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本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计划,并依据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情况、教学设施等条件,对其上报的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进行审核,确定民办中小学2016年招生计划。经过审批确认设立分校(即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校区)的民办中小学,各校区须分别向所在属地教育局上报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生。
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具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方可办理民办学校入学手续并建立学籍。
2.做好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工作
继续深化民办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将民办初中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中30%的学位面向中心城区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的程序与优质公办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的程序相同。
已经获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有选择民办初中意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于6月1日—5日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一所(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6月12日,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可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